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年2月7日)
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湖南省网信办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8个,应用程序6个,论坛6个,传播平台5个,公众账号15个,共计40个服务项。
互联网站名单
应用程序名单
论坛名单
传播平台名单
公众账号名单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年2月7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8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6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6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传播平台名单(共5个)
五、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