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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公需科目专题培训,会计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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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7号),湖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宣传贯彻落实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新《会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新《会计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基本精神,确保新《会计法》落实到位。

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对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违法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等作出了规定。这是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会计人员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会计人员培训

通知中指出,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仍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19号)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待财政部发布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后,再适时进行调整。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在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它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面向湖南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其他各类社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网络平台,现开展年全省公需科目专题培训,主题为“加快开放强省建设”,并保留了至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及往年专业课的补修,需要补修-公需课的会计人员可直接上网缴费学习,学习完成后即可打印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新《会计法》施行之后,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仍然需要加强。年湖南省公需科目专题培训正在开展中,湖南省会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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