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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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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娄底人才行动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现发布娄底市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引进计划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具体岗位详见《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目录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年5月31日;


  4.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目录表(附件1)为准;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娄底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参加年度娄底市“创新引领·智汇湘中”招才引智活动


  时间:年5月8日9:00-14:00。


  地点:湖南省人才市场(长沙市湘府中路号)。


  (2)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时间:年5月10日-5月14日。


  地点: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报名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2.报名材料


  (1)《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报名(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6)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才资格。


  (二)考试。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考试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情况进行安排,可采取考核、笔试、面试、试讲、实操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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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及联系方式目录表.xlsx


  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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