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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日,芦淞区在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1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病例4:胡某某,女,16岁;病例5:陈某某,男,16岁;病例6:黄某某,女,16岁;病例7:童某某,女,16岁;病例8:张某某,女,16岁;病例9:赵某某,女,16岁;病例10:王某某,女,16岁;病例11:龙某某,女,16岁;病例12:陈某某,女,16岁;病例13:文某某,女,16岁;病例14:文某某,女,16岁;病例15:王某某,男,16岁;均为在校学生,与病例1、2、3为同班同学。病例16:陈某某,男,38岁,在校老师,为病例1-15的任课老师。11月2日13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芦淞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及时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病例4胡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3日-31日每日约7时在芦淞区碧野华庭附近三金汤包用现金购买早餐,然后乘坐摩的前往学校(现金支付)。22时10分下晚自习,父亲骑摩托车接其回芦淞区碧野华庭家中,期间曾多次在碧野华庭附近的丫丫热卤或重庆酸辣粉买宵夜。
28日约17时前往王府井汉华国际方唯书店三楼买书,逗留约10分钟。随后在钟鼓岭夜市的烤冷面、烤鱿鱼、烤面筋三个摊位购买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