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年选调生选拔公告
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数量及对象
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名,其中省直机关名、市州直机关名、乡镇名。每类职位男女数量保持平衡。具体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选调对象为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省直、市州直机关选调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乡镇选调对象鼓励“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优先选调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经济金融、法学、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务审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治素养和民本情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中共*员(含预备*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年7月底;3.具有参*入伍经历。(三)其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员(含预备*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年7月底。(四)大学本科生为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三、工作程序
(一)填写资料拟报考学生,对照《湖南省年选调生选拔报考须知》(见附件2)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湖南省年选调生选拔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报考职位栏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所在高校学院*组织、就业指导部门审核。(二)学校推荐各高校学院*组织、就业指导部门应本着对报考学生、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核《报名推荐表》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三)网上报名年11月24日9:00至12月3日17:00,经学校推荐的报考学生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