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借钱不还前夫诉至法院
京华时报讯(张淑玲)近年来,夫妻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主张还债的情况越来越多,因双方关系特殊,案情也纷繁复杂。昨天获悉,36岁的苏先生诉请26岁前妻方女士偿还数百万元债务,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苏先生诉称,其与方女士离婚后不久,方女士向自己借钱,自己一直想复婚,便借了对方数百万元,方女士还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转移。现向方女士要借款,却遭到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方女士偿还借款及利息。对此,方女士则认为自己与苏先生不是借贷关系,苏先生所说的借款,都是汇款给案外的个人和公司的,并没有汇给自己。苏先生手持的借条,也是复印件,没有原件。此外,该案纠纷源于澳门的*债,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债产生的权利转移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苏先生则辩称该笔款项是按照方女士的要求,以汇款方式出借的,借条原件被方女士想方设法要回去销毁了。该笔钱不是*债,因为自己没参与澳门*博,至于方女士用这笔钱去做什么,他认为这与该案无关。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