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员工发帖骂原东家“血汗工厂”被判赔2400元
一名男子因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称公司“黑心”、“血汗工厂”,结果被厂方告上法庭。昨天(15日)从深圳中院获悉,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喻先生的极端性言论已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判其删除帖,向涉事公司致歉,并赔偿该公司损失2400元。
发帖斥责工厂遭索赔
据该案一审原告方金某捷公司称,喻先生为该公司员工,2009年10月29日起,喻未请假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11月20日按自动离职处理。同年11月30日起,喻先生在天涯社区注册后先后发表《2009年末深圳,与黑厂斗法》、《深圳寻找劳资纠纷律师给我打官司》等帖子,并回复他人发表的帖子,工厂方认为他侵犯了公司的名誉。
该公司还称,喻先生于2010年5月17日发表的帖子中用“黑厂”、“血汗工厂”、“最可恶最可恨最没人性”等不符合事实的内容诋毁、诽谤金某捷公司名誉,截至去年7月点击率达到数万人,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金某捷公司为此将喻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并在报纸上刊登启事为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损失和2400元公证费用。
员工称公司故意找茬
喻先生称,金某捷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他只是在天涯站上发表过求助帖子,另一个社区上的帖子并不是他发的,注册号也并非他所注册,他没有侵害对方公司的名誉权。
喻先生表示,他在天涯社区法律论坛里发帖子,是为了求得有类似经历友的指点和帮助,并未虚构内容诋毁诽谤金某捷公司。同时,双方的劳资纠纷也让喻先生头疼不已,从金某捷公司故意找茬给他连记三个大过并处巨额罚款拖欠工资开始,他就在为自身合法权益奔波,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工作。
经宝安区法院调查,因认为金某捷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喻先生曾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加班费、补办养老保险,给付赔偿金。仲裁委裁决金某捷公司补办养老保险并支付工资1223元。喻先生不服诉至法院,最终获得补缴的社保以及差额工资1996元。
一审驳回厂方诉求
宝安区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喻先生通过论坛发表评价希望获得友支持,以寻求法律上帮助和心灵上抚慰,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金某捷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但该案因劳动争议纠纷引起,庭审中喻先生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已停止在上发表言论,因此法院驳回金某捷公司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一审判决,金某捷公司上诉至深圳中院。
法院终审判发帖者赔偿
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喻先生在络论坛上发表文章寻求帮助,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喻先生行使该项权利并非没有任何限制,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喻先生在络论坛上发表的言论已指明金某捷公司的名称,并使用“黑厂”、“劳动站仲裁工作人员被厂方贿赂收买”等贬损性词语描绘金某捷公司,上述极端词语构成对金某捷公司名誉的根本性贬低,已构成对金某捷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喻先生对金某捷公司名誉权的侵害系通过互联进行的,其不良影响传播范围较广,给金某捷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该院遂作出终审判决,喻先生应将其在络论坛上发表的写有贬损性文字内容的文章删除,并在络论坛相同位置刊登向金某捷公司致歉的声明,赔偿金某捷公司损失2400元,驳回金某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王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