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声不好意思
各位经营者、物业经理和业主们
自今年8月1日起
蓝叔要对屡次管教
却依然不听话的小玩家
施以小小的惩罚
说正事专用窗口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年8月1日起施行,即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2
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3
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4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5
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6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7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没错,这次是认真的,可能会罚款
蓝叔可没跟你开玩笑
电瓶车因为飞线充电、住宅区乱停放
导致火灾发生的案例
还少吗?
电瓶车停放在住宿地门口
私自从房屋内拉插线板充电
充电中的电瓶车突然起火
扑救过程中还多次发生了闪爆
居民“飞线”给电动车充电
电动车突然自燃
险些伤及在旁边玩耍的两名儿童
小区业主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
充电时,电瓶车自燃起火
导致一名儿童窒息死亡
车主因涉嫌失火罪被批准逮捕
蓝叔有话要说
首先蓝叔要声明一点
处罚不是目的,防患才是真谛
首先民宅内不允许私自明火作业
广告牌、装饰不得改变原建筑结构
不得阻碍排烟、逃生等前6条
基本大家看到都会心中明确
“这是错误的,必须纠正!”
但就是这最后一点
触及到了很多业主们的出行需求
铁粉们估计都知道
今年蓝叔一遍又一遍强调
电瓶车不准进住宅,不许飞线充电
但就是因为很多业主还是心存侥幸
电瓶车室内起火事故依旧出现
所以这个冷饭蓝叔不得不炒
但是!蓝叔觉得
管理规定并非单方面针对谁
它对完善社区环境,方便居民生活
同样起到了一些促进作用
在这里蓝叔要明确提醒物业们
无论新老住宅小区
都需要立即落实
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
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查看
你们说是不是?
往期推荐
原标题:《湖南人请注意:不好意思,这次可能真的要罚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