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进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3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引进条件(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张家界市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市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认定。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年12月31日为准计算(含12月31日),比如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市外人才的界定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7.报考人员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引进程序高端人才引进程序:引进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无需进行考试、考核;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免予考试+随到随引”,直接进行专业考核;一般引进程序具体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张家界人才在线网(